中南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评先办法(试行)
分类 |
序号 |
评估内容 |
分值 |
主要凭据 |
评分办法 |
得分 |
基本分 |
加分 |
合计得分 |
一、组织建设工作(40分) |
1 |
领导班子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成员没有违法违纪、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 |
8 |
相关单位 |
领导班子按期换届,团结协作、坚强有力、合作共事好的得4分。按要求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得2分,不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的每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组织成员有违法违纪、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扣2分,没有则得2分。获党派中央、省委先进集体分别加10分、5分,获党派中央、省级先进个人每人次分别加4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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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
8 |
书面报各党派省委,同时送校统战部 |
有计划和总结各得4分。缺一项扣4分,未按时(12月底)上交则每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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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年二次组织生活 |
8 |
活动记录或 录像照片 |
每少一次扣4分,参加人数少于50%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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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照基层组织原则,联系和发展新成员 |
8 |
各党派省委下发的批复 |
注重发展质量,严格按照发展工作程序(另见程序制度)发展新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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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规定收缴党费,每年底公布经费收支情况,账目清楚,开支合理 |
8 |
账本 |
有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得2分,没有的扣2分,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且账目清楚、收支合理得6分,无明细帐目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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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政议政工作(30分) |
6 |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级人大、政协提出建议、提案和合理化建议 |
10 |
见提案复印件 |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提案、建议和合理化建议纳入其所在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计分。有1人没提扣10分,每超1件加1分,获优秀提案或上大会发言每件加5分,书面发言每件加2分。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基层组织得基本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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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理论研究和调研课题 |
10 |
见书面材料 |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1个,支部每年完成或参与完成1个得10分,被采纳1个加5分。完成2个以上加5分,获省、校内、市、区奖分别加5、3、3、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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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献计献策、社情民意 |
10 |
见书面材料 |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5个,支部每年完成2个得10分,被党派省委、党派中央、全国政协采用每个分别加2、5、10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篇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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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服务工作(20分) |
9 |
开展活动情况 |
10 |
有活动记录,录像照片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
全年组织2次活动得10分,少1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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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活动 |
5 |
全年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活动1次得5分。成员获得国家级荣誉奖、科技奖、教学奖前三名加2分,成员获得省级荣誉奖、科技奖、教学奖第一名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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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特色工作 |
5 |
特色工作视情况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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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报道工作(基本分10分) |
12 |
按要求向各党派省委报送信息 |
10 |
报送信息复印件 |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2篇,支部每年完成1篇即得10分。未完成则相应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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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宣传报道或信息上中央、省、市级报刊或网站(含学校新闻和学校统战网站) |
不设上限 |
报刊、网站等媒体使用复印件 |
上稿中央级1篇得5分,省级1篇得3分,市级1篇得2分,学校1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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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宣传报道本基层组织成员先进事迹 |
不设上限 |
报刊、网站等媒体使用复印件 |
稿件上中央级1篇加10分,省级1篇加5分,市级1篇加2分,学校新闻(含学校统战网站)1篇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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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评先办法总分为100分,加分不设上限。
2.每年3月由部分基层组织主委(主任)组成评先组,评比上一年度各基层组织的工作,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两年评比总分排在前5名的基层组织为当年的“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单项得分排在第一的将视情况分设组织建设工作、参政议政工作、社会服务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等四个单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