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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选编

2015-01-08 15:41   党委统战部

中南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评先办法(试行)

分类

序号

评估内容

分值

主要凭据

评分办法

得分

基本分

加分

合计得分

一、组织建设工作(40分)

1  

领导班子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组织成员没有违法违纪、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  

8  

相关单位  

领导班子按期换届,团结协作、坚强有力、合作共事好的得4分。按要求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得2分,不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的每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组织成员有违法违纪、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扣2分,没有则得2分。获党派中央、省委先进集体分别加10分、5分,获党派中央、省级先进个人每人次分别加4分、2分。  




2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8  

书面报各党派省委,同时送校统战部  

有计划和总结各得4分。缺一项扣4分,未按时(12月底)上交则每项扣1分。  




3  

一年二次组织生活  

8  

活动记录或  

录像照片  

每少一次扣4分,参加人数少于50%扣2分。  




4  

按照基层组织原则,联系和发展新成员  

8  

各党派省委下发的批复  

注重发展质量,严格按照发展工作程序(另见程序制度)发展新成员。  




5  

按规定收缴党费,每年底公布经费收支情况,账目清楚,开支合理  

8  

账本  

有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得2分,没有的扣2分,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且账目清楚、收支合理得6分,无明细帐目扣2分。  




二、参政议政工作(30分)

6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级人大、政协提出建议、提案和合理化建议  

10  

见提案复印件  

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提案、建议和合理化建议纳入其所在基层委员会、总支、支部计分。有1人没提扣10分,每超1件加1分,获优秀提案或上大会发言每件加5分,书面发言每件加2分。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基层组织得基本分10分。  




7  

理论研究和调研课题  

10  

见书面材料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1个,支部每年完成或参与完成1个得10分,被采纳1个加5分。完成2个以上加5分,获省、校内、市、区奖分别加5、3、3、1分。  




8  

献计献策、社情民意  

10  

见书面材料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5个,支部每年完成2个得10分,被党派省委、党派中央、全国政协采用每个分别加2、5、10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篇加30分。  




三、社会服务工作(20分)

9  

开展活动情况  

10  

有活动记录,录像照片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全年组织2次活动得10分,少1次扣5分。  




10  

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活动  

5  

全年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活动1次得5分。成员获得国家级荣誉奖、科技奖、教学奖前三名加2分,成员获得省级荣誉奖、科技奖、教学奖第一名加1分。  




11  

特色工作  

5  

特色工作视情况得分。  




四、宣传报道工作(基本分10分)

12  

按要求向各党派省委报送信息  

10  

报送信息复印件  

基层委员会、总支每年完成2篇,支部每年完成1篇即得10分。未完成则相应扣分。  




13  

宣传报道或信息上中央、省、市级报刊或网站(含学校新闻和学校统战网站)  

不设上限  

报刊、网站等媒体使用复印件  

上稿中央级1篇得5分,省级1篇得3分,市级1篇得2分,学校1篇得1分。  




14  

宣传报道本基层组织成员先进事迹  

不设上限  

报刊、网站等媒体使用复印件  

稿件上中央级1篇加10分,省级1篇加5分,市级1篇加2分,学校新闻(含学校统战网站)1篇加1分。  




说明:  

1.本评先办法总分为100分,加分不设上限。  

2.每年3月由部分基层组织主委(主任)组成评先组,评比上一年度各基层组织的工作,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两年评比总分排在前5名的基层组织为当年的“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单项得分排在第一的将视情况分设组织建设工作、参政议政工作、社会服务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等四个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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