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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的中南声音】全国政协委员田红旗:让高校和企业在成果转化中实现“双赢”

2024-03-11 09:56 周福志 叶芳  团结报

“近年来,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及系列政策的逐步落实,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全国两会上,长期关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湖南省科协主席田红旗再次就此提出建议,呼吁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推动高校和企业在成果转化中实现“双赢”,提升协同创新整体效能。

田红旗曾担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南大学校长,长期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痛点有着深入研究。“尽管法治保障不断健全,但也要正视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高校-企业-市场科技成果转化的对接机制依然不畅,高校有很好的创新成果却不知道谁迫切需要,而企业、社会急需的创新成果也不知道在哪些高校可以找到。其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价值评估也不够健全,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的路径较少。此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对成果转化的合规性管理能力不足,企业因其自身的债务等风险导致的诚信、毁约、乃至欺诈等,使高校利益受到侵害,高校科技成果涉外转化的风险管控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

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高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要高度关注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契合度问题。”田红旗分析指出,一是高校科研人员更熟悉其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对其市场价值的把握度不够擅长;二是高校科技成果的供给与企业需求还存在偏差。

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治实施?田红旗建议,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以民法典为基础的民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合规的法治建设,健全企业转化高校科技成果的合规规范和指南,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风险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同时全面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软环境建设和企业承接成果转化的制度建设。

另一方面,从国家层面,田红旗建议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性对接平台。具体举措包括给予高校相应权限,及时发布学校教师的科技成果;给予已合规企业相应查看权限,发布成果转化需求,健全企业与高校对接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也应加强与优化评价体系与平台,确立专利成果市场化导向,提升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引导支持高校更加主动地创造和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合法、有序、高效地得到实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成果转化是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科技创新的成败。“科技成果只有用起来才能‘活’起来。”田红旗说。


转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

初审:同心 复审:李燕峰 终审: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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