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人士认定
发布时间:2026-04-28     浏览次数:

一、无党派人士认定条件

1.政治坚定。能够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复兴作贡献。

2.身份特征。没有参加任何党派,中国籍身份。

3.业绩突出。在本领域、本专业和本职工作中有较好的成绩和贡献。

4.群众认同。公众形象好,群众普遍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学历年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6.自愿参加。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热心为学校事业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无党派人士推荐重点范围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担任市级以上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3.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行业领军人才。

4.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模范。

5.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人才称号的专家学者。

6.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留学归国人员。

7.担任学校副处级或以上领导职务。

8.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