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规划,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六)统筹协调、统一管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八)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九)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十)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十一)指导二级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指导和管理中南大学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团体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