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简介

2014-09-13 15:00  

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于1911年领导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制,创建了共和国。孙中山先生逝世以后,中国国民党内的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坚持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继续参加民族民主革命,并为促进国共第二次合作,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国民党各派爱国民主力量逐步发展和联合,于1948年1月1日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本党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共同战斗,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成员,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爱国统一战线,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要求,实现了工作中心的转移,开创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了新的贡献。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革的历史经验,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是必须遵循的政治准则。

  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党在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遵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本党的基本职能。在履行基本职能的过程中,本党坚持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努力加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员和鼓励党员与所联系人士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作出成绩。同时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以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本党代表与反映党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积极协调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本党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拥护“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赞同通过和平谈判,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坚定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制造台湾独立和分裂祖国的企图和行动;赞同和推动台湾海峡两岸加强经贸合作和各方面的交流,重视以孙中山爱国思想为纽带,团结海内外所联系人士,为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

  本党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以坚持共产党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为原则,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组织活力,巩固党内团结,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把本党建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参政党。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本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开展各项活动。

  本党履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承担政协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本党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民革湖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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