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辛亥革命人物纪念馆文物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统战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正在长沙县黄兴故居内建设湖南辛亥革命人物纪念馆,现就文物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物征集的范围
1、反映辛亥革命历史背景、经过、影响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文物资料。
2、反映湖南辛亥革命志士革命活动的文物资料和遗物。
3、反映湖南首应武昌起义,宣布独立,成立军政府的文物资料。
4、反映辛亥革命时期及其前后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文物资料。
5、反映湖南籍辛亥革命志士在外省参与辛亥革命活动的文物资料。
6、纪念辛亥革命的文物资料。
二、征集内容
1、图片(照片)
2、文字资料:文稿、文献、书籍、报刊、宣传品、著作、电文、书函、字画、日记等。
3、实物:证章、牌匾、流通票证、生活用品、、印信、武器、旗帜、胸标、袖章、车辆、医疗器械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径。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无偿捐赠给国家。湖南辛亥革命人物纪念馆将对捐赠者予以表彰、致谢。特别重大捐赠者,将设特别展厅,特别陈列。
2、购买:根据陈列和馆藏的需要,向单位和个人购买湖南辛亥革命人物纪念馆所需的经过鉴定的文物。
3、复制:对收藏于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和图书馆等单位的文物进行复制。
4、借展或代藏:与文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通过借展或无偿代藏的方式进行陈列。
联系人:曾志军(省委统战部)
电 话:82216937 15111383321
郭吉庆(省委统战部)
电 话:82216341 15806232999
湖南省委统战部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