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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黄伯云:“科研成果不转化,只能是摆设”

2012-03-09 15:29   中南大学党委统战部

全国政协委员黄伯云:“科研成果不转化,只能是摆设”

《湖南日报》2012.3.9 T3版
本报记者 左丹 胡宇芬 通讯员 辛业芸 本报记者 张京明 摄


《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作为9大重点任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协主席黄伯云感触颇深。“科研成果不转化,只能是摆设。如果说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是第一次创业的话,把这些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则是第二次创业。没有第二次创业,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也就没有生命力。”
《纲要》提出,坚持以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作为价值导向,突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观念和体制机制瓶颈,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促进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在湖南转化与产业化。黄伯云院士认为针对性很强,说到了点子上,任重而道远。“论文不应该是学科学位点建设、职称评定的主要评价标准,科研指挥棒应该积极引导高校科技人员面向生产实际和国家需求提出研究课题,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位在美国完成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学业归国的留学人员,黄伯云院士坦言,他科研生涯观念的转变就是从留学美国开始的。“当时有一件事情对我影响很大,一个同班同学在作博士论文期间,把论文研究成果变成了一个创新产品,卖到世界各地,赚取了数以亿计的美元,最后还收购了美国一个大公司。这件事使我体会到我们的科学技术必须转化为生产力,我们搞科学研究,我们的科学家必须要想到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真正地变为产品。只有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应用的科学家,才是完整意义上的科学家。”
回国后,黄伯云相继创办了3家公司。“如今这些产品都走向了国际市场,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心中有一种非常特别的自豪感,荣誉感、成就感,觉得这条路是走对了。”在中南大学,这样的高新技术孵化组织已成长出70多家。黄伯云把它们称为“学科性公司”。他说:“所谓学科性公司就是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一个基地,并形成成熟的技术,然后把这些产品和成熟的技术转移到大企业中去进行批量生产。”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界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一方面我们成果转化率低,另一方面我们一些政策仍严重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黄伯云院士说。
《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与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黄伯云院士对这些举措充满信心。他说,“1980年美国《贝杜法案》颁布前,联邦政府资助大学研究所获的知识产权属国家所有,知识产权许可应用的不到4%;《贝杜法案》颁布后,联邦政府将资助大学研究所获的知识产权所有权转移给大学,授权大学负责技术转移工作,政府不享有直接回报,而是从技术转移的经济行为中获得不断增加的税收收入。该法案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加速了美国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发展,形成了美国硅谷、128公路等一批以高校智力资源为依托的高技术产业新城,同时催生了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科研就好比一堆干柴,以前,我们缺少资金这把火来点燃它,因而创新创业的事业不能红红火火地燃烧起来,所以我们还必须在‘产’、‘学’、‘研’之外加上‘金’,科研这块干柴才不会变成朽木,才会越烧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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