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关怀,尊重和关心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回族、维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群众发放2016年度清真牛肉补贴。
一、发放对象:具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十个民族的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非农业户口常住人员和长沙市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户口在长沙)。
二、发放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清真牛肉补贴发放标准,由去年的80元/人· 年调整为120元/人·年,低保群众由去年的100元/人·年调整为150元/人·年(凭有效低保证明)。
三、发放日期: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四、发放地点和需要携带的证件:请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在长沙市清真寺(天心区白沙井红龙庙1号—白沙井社区往西150米)领取;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当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并附上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在市政府二办公楼(岳麓大道218号)市民宗局0918室审核领取。
长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