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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建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2012-03-06 08:21 卜世波  中南大学党委统战部

【人物】朱建军,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南大学图书馆馆长、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副院长。
【观点】“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事业,对于促进农村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具有全局性的意义。”

【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农村金融的业务规模显著扩大,服务覆盖面大大拓宽,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截至2010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1.77万亿元,全国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2010年新增涉农信贷2.63万亿元。然而,相对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三农”贷款难等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建议】
1、推进农村征信系统建设。按照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的要求,将征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加速建设农村征信系统,尽早实现全覆盖;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商业性或会员制担保机构,推动信用评级、担保、再担保等服务功能向乡镇辐射;依法打击“六合彩”、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优化农村信用秩序。
2、健全备灾救助机制和防范金融风险服务机制。设立并逐年递增涉农风险补偿基金,实行农户及涉农贷款巨灾损失救助,解除农户、企业及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进一步推动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将主要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构建完善的保险营销服务网;建立信誉披露和守信激励措施,增强履约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加强风险预警通报,支持银行机构提升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
3、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实现“一县区一商行”;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组建村镇银行和村级资金合作社,减免农民入股合作银行(社)的红利收入税,激活闲散资金, 逐步使民间资本向行、社集中。
4、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整合农业资源,增强招商引资能力;指导和鼓励地方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开展土地使用权、承包权、股权、应收账款、仓单等权利以及住房、机械等物业的质押、抵押贷款;设立专项奖励或贴息政策,加强对农民工创业、农合组织等融资薄弱环节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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