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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红旗委员:完善有关高等教育捐赠政策,鼓励社会向高校捐赠

2012-03-12 16:30 卜世波  中南大学党委统战部

“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是我国建设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一流大学的建设离不开充足的资金投入,在我高等国教育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吸收社会捐赠是高校建设一流大学的重要资金来源。”
在北京参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南大学副校长田红旗指出教育捐赠有利于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缓解高校办学经费不足问题。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高校接受企业捐赠规模仍然偏少。近年来,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出台了不少有关鼓励捐赠的政策文件,然而其激励作用有限,社会捐赠总量不高。 她建议:
一、允许企业的教育捐赠进入企业成本并抵减增值税。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比较好的经验,将企业捐赠资金作为企业费用计入成本,在企业缴纳增值税时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二、完善税制体系,通过开征遗产税等具有“倒逼”效应的税种来推动高校捐赠事业的发展。从国外经验看,最能促进捐赠行为的税制是遗产税、赠与税。如美国的遗产税法采用统一的累进税制,遗产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而给慈善机构捐款则不在遗产税的范围之内。
三、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向高校进行实物捐赠。如可以采用免征增值税的方式鼓励向高校进行仪器设备等实物捐赠。
四、制定专门的面向高等教育捐赠的税收政策,放宽我国高等教育捐赠的税收抵扣限制,简化捐赠抵扣程序,以方便企业享受应得的税收优惠。
五、制定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共建高校的配套政策。由政府主导,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高校建设,并给与相应的配套政策。
“借鉴发达国家鼓励捐赠的有效经验,完善我国现有有关捐赠的税收支持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向高校捐赠,为高校营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外部环境,有助于缓解高校办学经费不足,有助于高校留住人才,从而有助于我国高校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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