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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知识微课堂|中国民主同盟

2026-01-08 17:39   中国民主同盟官网

中国民主同盟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在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时刻,主张“团结、民主、抗日”的党派团体,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民主同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抗战,争取民主,反对内战,为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英勇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民主宪政运动、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两党和谈、反对国民党当局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与中国共产党密切配合,共同战斗,锻炼了自己,纯洁了组织。1947年10月,中国民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宣布为“非法团体”,总部被迫解散。中国民主同盟在艰苦环境中继续坚持斗争,于1948年1月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的政治路线,与中国共产党共同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1月,中国民主同盟公开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年,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民盟的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主同盟遵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参加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各项民主改革,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民主同盟同中国共产党共同前进,共同经受考验。广大盟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改革开放后,中国民主同盟确立了参政党的性质、地位、作用,实现了工作重点转移,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民盟秉承“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持恒精准开展社会服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为多党合作事业的不断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新的贡献。

2017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努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实现两个阶段战略安排、“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初审:同心 复审:李燕峰 终审: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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