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紧密相连的。协商的过程是监督的过程,参政议政的过程也是监督的过程,要寓民主监督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之中。在长期多党合作的实践中,形成了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的多种形式,《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民主监督的形式进行了高度概括。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时,可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通过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等。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有利于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的制度框架内,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