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党委要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政党建设的目标,即把政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政党,是政党建设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特点,决定了其自身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2002年各民主党派代表大会修订《章程》时,从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特点出发,提出了各自政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概括起来就是:要建设成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根据各民主党派章程的表述,参政党建设目标的内涵主要是:
一是继承和发扬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在新世纪与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半个多世纪以来,各民主党派在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过程中,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在新世纪新阶段,参政党建设的根本内容就是要使广大成员继承和发扬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在多党合作道路上不断前进。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民主党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加强参政党建设,把成员的智慧、力量凝聚到改革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新贡献。
三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要求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能力不断提高。要通过加强参政党建设,培养一支知识丰富、领域宽广、多专多能的高素质的参政议政队伍,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更加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
四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够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风险,特别需要参政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执政党共同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战胜任何艰难险阻,争取更加伟大的胜利。
五是广泛团结,求同存异,带领广大成员及所联系的群众,在多党合作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民主党派作为政治联盟,不仅要代表和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而且还要紧密地联系本党派群众,不断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成员的工作,团结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