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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人选的通知

2022-03-10 11:37   党委统战部

各单位:

中国侨联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侨厅函〔2022〕22号)。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推荐评选应突出侨界高端人才,重点是近两年来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或其他创新创业领域取得重要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侨界专家,包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科研攻关中取得重大突破、表现突出的侨界科技人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具有侨的身份。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或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果,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难点或关键问题,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果;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科研攻关中取得重要成绩的侨界专家和科研人员;

3.在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已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经济金融及其他人文社科领域有突出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校党委审议后上报湖南省侨联,省侨联评议通过后报送中国侨联。

2.二级单位党委应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和业绩表现。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3.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1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推荐材料

1.第九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表(请二级党组织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不要签名,不要盖章)(附件2)。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含创新创业经历),稿件要求以第三人称书写,主题鲜明、事迹突出、真实可信,字数3000字以内。

3.候选人彩色证件照、工作照片各一张,格式为JPEG/JPG,命名方式为:湖南省侨联+姓名,照片大小须在2M—4M之间。

以上材料(包括电子版)请于2022年3月15日15:00-17:00送交一办101,联系电话88879601。


附件1:中国侨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九届中国侨界贡献奖推荐表

                                       党委统战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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